浙江宁波招公安辅警年薪13万 条件要求堪比公务员考试
金辉警用装备采购网分享消息:根据《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细则》规定,因工作需要,全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(以下简称辅警)313名。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,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,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警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
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。2020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;其他报考人员均须在报名首日(即2020年4月29日)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。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。
二、应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,热爱公安事业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纪律观念强;
3.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,具有忠诚、奉献、吃苦耐劳的精神,服从组织分配;
4.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(含)以上学历(须于2020年4月29日以前取得学历);
5.应聘辅警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(1985年4月29日至2002年4月29日期间出生)。岗位有特殊要求的,以该岗位明确的要求为准;
6.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;
7.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(二)资格条件
1.文职辅警:本科及以上学历。有一定文字功底,沟通协调能力较强;
2.勤务辅警:大专及以上学历。具有特殊技能或者专业特长人员以及退役军人,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,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;未取得的,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。
同等条件下,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、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、先进个人予以优先录用。
(三)不得报考的情形
1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2.曾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3.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4.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5.曾因嫖娼、赌博受到处罚的;
6.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、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;
7.曾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8.曾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9.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;
10.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;
11.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12.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报考程序
坚持“德才兼备、事业为上、人岗相适、人事相宜”的用人标准,遵循公开平等、竞争择优原则,按照报名、笔试、资格审核、体能测评、面试、体检、政治审查、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,接受社会监督。
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紧缺人才,可以适当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。
(一)查询职位
本次共招聘文职辅警30名、勤务辅警283名。具体职位表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。
(二)报名时间及方式
1.报名时间:2020年4月29日9:00-5月10日16:00;
2.报名方式:应聘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“事业招考栏目”的考试报名入口,选择进入“2020年宁波市公安机关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”,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,按要求录入个人信息,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(2019年以后拍摄的免冠、正面证件照,jpg格式,照片为30k以内,不大于160×200像素,不小于80×120像素),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。
网络报名咨询电话:0574-89020950潘老师。
受理时间:上午9:00至11:00,下午2:00至4:00(工作日)。
(三)报名注意事项
1.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,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。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,取消应聘资格,后果由本人自负。
2.宁波市公安机关员额内在职辅警不得应聘。
3.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、准确。如发现虚假信息的,取消报考资格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以及恶意报名、攻击报名系统的,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4.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,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,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。
5.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,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。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,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。
6.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,一经发现,取消应聘资格,情节严重的,5年内不得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。
四、资格审查和笔试
(一)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,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、准确。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:
1.本人户口簿复印件(含父母亲、兄弟姐妹、配偶子女),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;
2.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/)在线验证报告(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)一份;
3. 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;
4.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;
5.已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(加盖单位公章)、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;
6.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;
7.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。
资格审核不合格,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,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,不予进入笔试环节
(二)笔试
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、行政能力和书面表达等,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,试题由市公安局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制卷,分判断题、单项选择题、简答题、案例分析题,考试时间90分钟。考试大纲和考场规则见附件2、附件3。
1.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。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。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;
2.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宁波市公安局统一公布;
迎接公安改革,做好警用装备科研发展,本公司在安保、警用服装研发、新型警用小型装备专利技术、警察礼仪纪念产品设计和制作都是行业占有率最高,经过多年的市场发展我们有着宝贵的市场经验和客户群体。展望未来,我们将不断的加大服务力度和研发力度,打造先进的强警理念。
一、招聘对象
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。2020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;其他报考人员均须在报名首日(即2020年4月29日)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。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。
二、应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,热爱公安事业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纪律观念强;
3.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,具有忠诚、奉献、吃苦耐劳的精神,服从组织分配;
4.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(含)以上学历(须于2020年4月29日以前取得学历);
5.应聘辅警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(1985年4月29日至2002年4月29日期间出生)。岗位有特殊要求的,以该岗位明确的要求为准;
6.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;
7.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(二)资格条件
1.文职辅警:本科及以上学历。有一定文字功底,沟通协调能力较强;
2.勤务辅警:大专及以上学历。具有特殊技能或者专业特长人员以及退役军人,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,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;未取得的,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。
同等条件下,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、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、先进个人予以优先录用。
(三)不得报考的情形
1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2.曾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3.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4.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5.曾因嫖娼、赌博受到处罚的;
6.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、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;
7.曾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8.曾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9.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;
10.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;
11.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12.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报考程序
坚持“德才兼备、事业为上、人岗相适、人事相宜”的用人标准,遵循公开平等、竞争择优原则,按照报名、笔试、资格审核、体能测评、面试、体检、政治审查、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,接受社会监督。
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紧缺人才,可以适当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。
(一)查询职位
本次共招聘文职辅警30名、勤务辅警283名。具体职位表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。
(二)报名时间及方式
1.报名时间:2020年4月29日9:00-5月10日16:00;
2.报名方式:应聘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“事业招考栏目”的考试报名入口,选择进入“2020年宁波市公安机关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”,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,按要求录入个人信息,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(2019年以后拍摄的免冠、正面证件照,jpg格式,照片为30k以内,不大于160×200像素,不小于80×120像素),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。
网络报名咨询电话:0574-89020950潘老师。
受理时间:上午9:00至11:00,下午2:00至4:00(工作日)。
(三)报名注意事项
1.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,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。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,取消应聘资格,后果由本人自负。
2.宁波市公安机关员额内在职辅警不得应聘。
3.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、准确。如发现虚假信息的,取消报考资格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以及恶意报名、攻击报名系统的,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4.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,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,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。
5.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,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。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,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。
6.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,一经发现,取消应聘资格,情节严重的,5年内不得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。
四、资格审查和笔试
(一)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,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、准确。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:
1.本人户口簿复印件(含父母亲、兄弟姐妹、配偶子女),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;
2.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/)在线验证报告(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)一份;
3. 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;
4.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;
5.已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(加盖单位公章)、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;
6.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;
7.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。
资格审核不合格,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,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,不予进入笔试环节
(二)笔试
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、行政能力和书面表达等,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,试题由市公安局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制卷,分判断题、单项选择题、简答题、案例分析题,考试时间90分钟。考试大纲和考场规则见附件2、附件3。
1.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。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。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;
2.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宁波市公安局统一公布;
3.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宁波人才网首页“事业招考栏目”公布;资格审查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。
迎接公安改革,做好警用装备科研发展,本公司在安保、警用服装研发、新型警用小型装备专利技术、警察礼仪纪念产品设计和制作都是行业占有率最高,经过多年的市场发展我们有着宝贵的市场经验和客户群体。展望未来,我们将不断的加大服务力度和研发力度,打造先进的强警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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